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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落户上海采用评分制,总分为72分,评分指标涵盖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计算机水平以及用人单位要素等多个方面。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27分 硕士、研究生24分 学士、本科生21分
2、毕业学校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15分 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3、学习成绩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
4、外语水平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
(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2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1)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10分 二等奖8分 三等奖6分 (2)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5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1分
3、科研创新 研究生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5分
4、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5分
二、用人单位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直接签订录用协议5分
(二)导向要素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毕业生3分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3分
2、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3分
3、自主创业 (1)创办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5分 (2)创办其他企业 担任法定代表人5分
对于留学回国人员,可直接申办落户。根据现行政策,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同时,留学人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2、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很多应届毕业生在计算落户分数时会发现,学位学历、毕业院校、成绩排名、外语计算机水平这些基础分与用人单位的导向分环环相扣,任何一项的缺失都可能影响总分是否达标。特别是对于不同院校背景和专业的学生来说,各项得分差异较大,需要精准评估自身条件。凡图咨询提供全类型上海落户政策咨询服务,可基于你的实际情况,免费评估当前条件是否符合应届生落户的72分要求,帮你理清材料清单、识别常见退回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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